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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一)
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一)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黔第1022号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贵
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黔第1022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评估范围以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
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分析比较,并最后确定评估结论。
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充分实现的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申报的总账面资产总额31,539.96万元、总负债18,879.94万元、净资产12,660.02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31,865.37万元,增值额325.41万元,增值率为1.03%;总负债评估值为18,879.94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评估值为12,985.43万元,增值额为325.41万元,增值率为2.57%。
收益法评估结果: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2,660.02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257.65万元,评估增值597.63万元,增值率4.51%。
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257.6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贰佰伍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0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黔第1022号
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7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项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均为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上述之外,任何得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应被视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也不对该等第三方因误用资产评估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一)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简介:
1.名称:贵州新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能源”或称“被评估单位”)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90078486557Q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办公楼26层157号房
5.法定代表人:郑皓峰
6.注册资本:玖仟伍佰陆拾陆万贰仟壹佰零贰元整
7.成立日期:2013年09月27日
8.经营期限:2013年09月27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10.企业概况
(1)企业简介
贵州新能源成立于2013年9月,是按照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四位一体化”需求,由西南能矿集团与贵阳市政府共同牵头组建的实施新能源开发利用和运营的主体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伍佰陆拾陆万贰仟壹佰零贰元整。公司主要致力于新能源投资、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业节能减排、工业废气余热利用、新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产品研发及无形资产转让;水、地源热泵,热源塔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销售新能源节能设备及材料。
公司现中共党员13人,高级职称员工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全体员工比例85%,专业技术员工6人,员工平均年龄28岁,是一家充满青春活力与朝气的公司。
公司围绕国家“节约、清洁、安全”三大能源战略方针和“节能优先、绿色低碳、立足国内、创新驱动”四大能源发展战略,以西南能矿集团“生态环保型绿色能矿、科技创新型智慧能矿、资本运营型金融能矿的三型能矿”为建设目标,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校、资深能源专家合作,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锅炉矸石燃料全代用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果。目前,公司拥有1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明专利,正在申报并获得受理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并于2017年获得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公司于2017年4月成功挂牌新三板,证券简称“贵州能源”,证券代码871374。新能源公司将以“创新绿色能源·引领低碳时代”为宗旨,秉承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立足西南、面向全国,力争将公司建设成为贵州省新能源产业的卓越先驱与示范型企业,打造业内最具价值的绿色能源领军企业。
(2)历史沿革
贵州新能源系由贵阳矿业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京能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和贵州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3年9月27日在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取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520190078486557Q的营业执照。贵州新能源成立时,贵阳矿业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款1,470.00万元,出资后其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4.70%;北京世纪京能科技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款1,080.00万元,出资后其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80%;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款300.00万元,出资后其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3.00%;贵州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款150.00万元,出资后其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50%;本次出资行为已经贵阳天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3年9月26日出具了筑天虹验字[2013]第250号验资报告。
2014年4月,根据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进行第二期出资,其中贵阳矿业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980.00万元,北京世纪京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720.00万元,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贵州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此次出资后贵州新能源的实收资本5,000.00万元,本次出资行为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贵州分所审验,并于2016年11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贵报字[2016]第20221号验资报告。
2016年8月,根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决定将注册资本金从10,000.00万元减少至5,000.00万元,其中贵阳矿业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500,000.00股,北京世纪京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000,000.00股,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00,000.00股,贵州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持股2,500,000.00股,此次出资后贵州新能源的实收资本5,000.00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贵州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发起人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元) |
注册资本 占比(%) |
实收资本(元) |
实收资本占比(%) |
---|---|---|---|---|---|
1 |
贵阳川黔利源投资企业(有限伙合) |
14,611,872.00 |
15.27 |
14,611,872.00 |
15.27 |
2 |
贵阳川黔鸿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4,611,874.00 |
15.27 |
14,611,874.00 |
15.27 |
3 |
贵阳川黔达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6,438,356.00 |
17.18 |
16,438,356.00 |
17.18 |
4 |
贵阳矿业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4,500,000.00 |
25.62 |
24,500,000.00 |
25.62 |
5 |
北京世纪京能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82 |
18,000,000.00 |
18.82 |
6 |
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23 |
5,000,000.00 |
5.23 |
7 |
贵州华工工具注塑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61 |
2,500,000.00 |
2.61 |
|
合计 |
95,662,102.00 |
100 |
95,662,102.00 |
100 |
11.评估基准日贵州新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贵州新能源无长期股权投资。
12.财务状况
贵州新能源2015年、2016年及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5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14,340.18 |
18,390.80 |
31,539.97 |
负债合计 |
9,287.25 |
7,238.40 |
18,879.94 |
净资产 |
5,052.93 |
11,152.41 |
12,660.02 |
项 目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1,524.04 |
3,564.47 |
10,322.74 |
营业成本 |
727.96 |
1,530.74 |
6,824.97 |
利润总额 |
120.29 |
1,099.48 |
1,828.14 |
净利润 |
120.29 |
1,099.48 |
1,507.62 |
以上财务数据来贵州新能源提供的财务报表,其中:
2015年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2462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6年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11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7年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2172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主要会计政策
贵州新能源自2007年01月0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4.执行的税收政策及标准
截止评估基准日,贵州新能源根据财税[2009]166号《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和财税[2010]110号《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汪矸电厂合同能源管理和火铺电厂合同能源管理两项的企业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增值税享受免税的优惠。贵州新能源于2017年12月31日取得贵阳市观山湖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根据备案情况2018年企业所得税享受免税的优惠,2019年至2021年企业所得税享受减半的优惠。其他高校热水项目依据国家规定的税收政策缴税。
(二)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均为贵州新能源。